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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7条新政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脱困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生了严重冲击,面临复工复产、成本上升、资金断链、用工紧缺、收益下降、订单违约、信用受损、信心受挫等问题。日前,为帮助企业和商户渡难关、稳发展,天津出台了《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王云齐介绍,《若干措施》包括阶段减免税费、促进就业稳岗、降低要素成本、强化金融支持、优化服务保障五个方面、共 27条,这些政策措施能够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的信心和能力。比如,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企业吸纳天津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吸纳1人1000元标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承租我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3个月房租减半;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免征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等,企业和商户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


王云齐表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中小企业数量约占全市总量的99.9%,税收约占全市总量的66%左右;个体工商户对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我市出台的《若干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回应了企业和商户的诉求,含金量和时效性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支持企业和商户克服疫情影响、渡难关稳发展,一定会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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