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视点

长春推新政促进汽车消费 新车、置换有补贴

近日,为激发全省汽车消费潜能,稳定汽车产业发展,振兴地方经济,长春市推出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汽车消费,给百姓带来经济实惠。

汽车产业作为吉林省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全省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长春市出台了包括更有针对性的信贷政策和更简便的检测报务和上牌服务,在开展汽车销售主题活动和企业广告宣传上给予更大的支持等政策促进汽车消费。

据介绍,除便利措施外,长春市对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凭202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鼓励团体采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上述政策不可叠加使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

据了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长春汽车市场已日渐回暖,一周来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达1377辆,环比增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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