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视点

陕西省出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日前,陕西省财政厅会同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科技厅联合制定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市场主体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
   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股权投入的资金最低不低于1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贴息按照不超过1年期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无偿资助不超过企业自有投入资金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市场主体建设和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一般不超过50万元。以奖代补每个项目奖励100万元。
   申请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总人数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10%以上;二是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三是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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