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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启用“电子权证” 快捷安全办理简便

今天起,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在郑州市区内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抵押权),在郑州办理抵押类业务较多的中原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四家银行将成为首批使用者。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业务负责人表示,“电子权证”的启用不仅能进一步提升抵押类业务的安全性,更好地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还能进一步压缩办事人在办理相关业务的等候时间,并为银行节省保存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相关费用。

“电子权证”将于与目前发放的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并行使用,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次启用的“电子权证”是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化的体现,通过加盖电子签章的方式确保其法律效力,并保存在银行等抵押权人的数据库中。

在郑州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行初期,在办理抵押业务时,几乎相同的办事流程,要在房管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之前各办一遍,这种“双抵押、双注销”复杂办事流程,被不少人诟病。而后,随着抵押职能的整合,尤其是郑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始在共计17家商业银行的网点布局“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抵押类业务的办理速度得到提升,抵押权设立登记的办结时效为5个工作日,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办结时效为1个工作日(受理次日生效),但仍然无法很好地满足群众的需要。

“电子权证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登记完成后,通过数据专网向银行推送加盖了电子签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减少了上述因办理各种手续而耽误的时间”上述相关负责人说。因不动产登记证明象征着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各银行保存这些纸质版证明都建立有安全级别颇高的“押品库”,而随着“电子权证”的问世,银行方面也能因此减少很多行政开支。

“电子权证”启用后,因银行方的电子签章已嵌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加之郑州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各银行网点都设有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贷款人在使用“电子权证”的银行还清贷款后,便可现场办理抵押权注销业务,避免周折。

“电子权证带来的不仅仅是方便,更重要的是安全。”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实务中,此前曾发现有一些有别有用心的人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伪造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与“贷款结清证明”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试图办理“解押”,以达到违法目的。电子权证的启用便很好地规避了这一风险,电子证明依靠不动产登记专网传递,更好地保障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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