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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使用政策新突破:海南乐城允许特许新药带离园区

近日,海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公布《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审议通过,允许患者将仅供自用、少量的口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

据悉,2018年12月,国务院赋予海南省政府对乐城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的审批权,这一特殊优惠政策,使广大患者可以使用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上市,但国内尚未批准注册进口的最新药品。截至今年3月27日,乐城先行区已有63批64个品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获准进口,已用于285名患者,取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以往根据法律法规,患者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仍有限制条件,必须在乐城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不能将药品带离先行区,给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带来了不便。

2019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赋予海南更多更好的突破性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在患者备案承诺基础上,有条件允许先行区医疗机构患者带合理自用量的进口药品离开先行区使用”,给广大患者带来了更大的便利。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贾宁表示,《暂行办法》出台后,患者在首次住院以后,可以把药物带离园区,对慢性病的患使用药物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尤其是需要长期服用口服药的肿瘤的患者。

海南省卫健委健康产业与对外合作局局长吕小蕾介绍,政策规定契合患者的实际的治疗需求和健康的需求,降低患者的负担和费用。此外,政策会特别关注罕见病的用药,满足罕见病患者用药需求。

《暂行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患者需继续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的实际情况,制定每一位患者出院带药方案及应急预案,经批准后,患者可将仅供自用、少量的口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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