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视点

湖北着力提升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效

 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创新重大战略部署,湖北科技行政管理系统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一项建设、三大工程”(即: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为抓手,积极推动区域创新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前三季度,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3197.86亿元,同比增长9.6%;登记技术合同14242项,成交金额447.69亿元,同比增长39.38%。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提升创新支撑实效
   2013年底,省政府制定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科技十条”),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到科技人员和创新团队,并将其收益比例提高到70%-99%,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了相关资产处置、税收管理、人事管理等5项配套细则,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讲和宣传,大力推进政策落实。据不完全统计,“科技十条”出台至今,省内高校院所已累计制定配套细则48项,成功转化成果948项,创办企业304家。2015年3月,为在更大范围内部署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启动实施了“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地召开了工程启动大会,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部署。这项工程通过积极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全面构建科技系统、高校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和投资机构协作联动机制,大力推动省内科技成果首次商业应用转化、已应用成果向更多企业扩散。计划用3年时间,采取 “市场评价”和“定向、间接、有偿投入”的方式,对省内创投机构投资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其投资额的40-50%给予注资,共投入10亿元-15亿元财政性资金,撬动创业投资30亿元-50亿元,组织3000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省内企业转化扩散,实现市州县全覆盖。今年1-9月,在“科技十条”和“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的共同发力下,全省共实施转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12项, 其中19项重大科技成果首次实现商业化转化,获得创投机构投资5.3亿元;全省专利申请达到50026件,同比增长38.5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9558件,同比增长45.51%;专利授权量达到26590件,同比增长31.97%,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480件,同比增长56%。
   与此同时,湖北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启动襄阳、宜昌区域技术转移分中心建设,着力构建中部中心“一主两副”高效联动、开放共享、优势互补的协作机制。目前,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的5个线上平台和1个实体平台建设进展顺利,其中,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系统(科惠网)作为重要的子平台,已完成一期开发并上线试运行,共收储有效资源20多万条,入库专家达到4784人,入驻机构5761家,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市州县和重点高校、院所的“省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三级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服务体系。
   二、加强产学研合作,着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一是大力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围绕激光、智能装备、专用汽车、磷化工、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通过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科技资源,建设了11家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的产业技术研究院。2015年,根据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研发投入和公共服务情况,采取后补助、有偿投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3家新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投入1100万元财政支持经费。
   二是调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直接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积极性。针对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开展产学研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明确提出:“高校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的项目,在收取管理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相关费用后,剩余经费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提高科研人员科研劳务收入比重,其中软件开发类、设计类、规划类和咨询类项目的比例最高可达团队使用经费的70%,其他项目比例最高可达50%”;“科技人员在参与职称评审时,技术转让成交额与纵向课题同等对待,成效突出的可以降低或免去相应论文要求”。
   三、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着力打造发展新引擎
   组织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核心载体,调动资金、项目、人才、平台等各类资源向创业一线聚集,系统优化科技创业的条件与环境,搭建助推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阶梯。2014年起,每年安排2000万财政专项资金,开展“3A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孵化器提升服务能力;每年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重点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从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分配给科研人员服务创业企业绩效排名前20名的高校院所。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了推进科技创业的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创投机构、社会组织等牵头建设或参与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支持孵化器自建或合建专业技术平台,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补贴;对省内创投机构投资于省级以上孵化器内初创企业的,省创业引导基金按其投资额的100%-300%给予注资;对孵化器在孵企业使用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入网仪器设备发生的研发检测费用,给予30%的经费补贴,对其中成立不满三年的在孵企业,补贴比例提高至50%;对孵化器在孵企业实行创业成本费用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多项财税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科技企业孵化器300多家(国家级46家,省级以上93家),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80家,场地建筑面积突破900万平方米,在孵科技企业达到16000多家,每年新增创业企业近3000家。
   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着力破解企业发展融资难题
   一是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由省政府设立的省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达到6.76亿元,目前,出资存量仍有4.05亿元,正在筹建创投基金投资近2亿元,参股设立各类创投、天使基金17支,基金总规模达37.64亿元,实现财政资金9倍的杠杆放大。在省创投引导基金的带动示范下,全省各市县设立的地方政府创投引导基金总规模已达到150亿元,初步建成了较为完善的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引导全省创业投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全省已登记股权投资类企业609家,注册资本规模471.66亿元,国内外创投机构在湖北投资总额已近75亿元。
   二是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截至2014年末,全省共有102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上市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第8位。加快建设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推动光谷产权交易所建立全国区域股权市场首个“科技板”,对全省申请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免收托管费、挂牌费。截至目前,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已达557家,托管企业1298家,展示板企业1848家,帮助企业实现融资177.6亿元,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排名全国第1位。
   三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启动湖北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武汉科技金融创新俱乐部、武汉金融超市、“光谷青桐汇”等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诊断、帮扶、对接等“一站式”服务。支持东湖高新区建立“信用促进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信用公示、供求信息等金融服务,已累计向企业发放信用贷款90亿元。
   五、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着力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通过对科研仪器设备“提供方”和“使用方”实行 “双向补贴”,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积极性,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明确要求在鄂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设备,必须面向社会开放共享,财政资金根据共享绩效给予后补助;对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使用共享仪器设备发生的研发测试费用,给予30%的补贴。2014年,累计向全省168家企业核发研发测试补贴970多万元,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享平台新增入网仪器设备5393台(套),新增检测类别1463个;对外服务机时57.07万小时,较上年增长100.7%;对外服务样品数47.69万个,较上年增长79%。截至目前,平台入网仪器达到7717台,检查服务项目33093项,加盟单位达到353个。
    六、强化高新区龙头带动作用,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湖北共建有省级以上高新区25家,其中国家级高新区7家,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最快、最活跃的区域和引领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龙头。东湖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五年来,省委、省政府举全省之力支持示范区建设,推进其在体制机制创新、聚集高端创业人才、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载体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并通过制定《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为示范区建设科技体制改革“特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近年来,东湖示范区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中国光谷”已成为我国在光电子信息领域参与国际竞争的知名品牌。在东湖示范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下,全省高新区逆势发展,连续保持了较为稳健的增长势头,发挥了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核心支撑作用。今年1-6月,全省高新区共实现工业总产值10979.36亿元,同比增长12.88%;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628.42亿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80.67%。其中,东湖高新区实现企业总收入4447亿元,同比增长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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