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视点

填补空白 广西出台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1014日,在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闻发布会上,广西审计厅一级巡视员陈勇新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在20208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2020919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自2020111日起施行。

“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制定的《工作规定》,是广西第一部专门针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定的政府规章,填补了广西地方内部审计立法的空白,对于进一步促进广西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陈勇新介绍,《工作规定》全文共七章四十条,分为总则、机构和人员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审计结果的运用、指导和监督、责任追究和附则。

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工作规定》在第一章第二条中明确了本规定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广西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莫晓敏介绍,《工作规定》亮点主要有:一是科学界定了内部审计的概念。《工作规定》第一章明确了内部审计概念的四个基本要素,即主体是依法属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审计内容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方式是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审计目的是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二是加强了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凡是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当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这是《宪法》总纲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体现。三是充分赋予了内部审计职权。《工作规定》在第三章中赋予内部审计机构的13项职责既涉及宏观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又涉及微观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既包括运行中的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又包括风险管理情况审计。14项权限则保障了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的需要。这些条款反映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四是明确了结果运用机制。《工作规定》第四章明确内部审计应当加强与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等工作机制,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五是加强了责任追究。为了保证《工作规定》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能切实开展,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或者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审计机关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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