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视点

教育部:让每所学校都有好师资


   为加快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让每所学校都能有好的教师和校长,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近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办学条件是基础 师资配置是关键
   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背景是什么?
   答: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是基础,师资配置是关键。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但是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师资水平总体上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突出问题。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高水平均衡发展,必须解决师资均衡配置问题。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配备的重要举措,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建立城乡教师队伍一体化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城市择校难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深化教师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战略举措,进一步突显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近年来,各地对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涌现出一大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为国家层面加快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各地对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出台指导性政策文件的呼声十分强烈,在国家层面出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文件时机已经成熟。
   鼓励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去
   问:《意见》包括了哪些主要内容?
   答:文件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政策内容。
   一是加快建立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二是合理确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三是不断创新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支持鼓励各地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四是建立健全交流轮岗的激励保障机制。交流轮岗是国家赋予校长教师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既要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出明确要求,又要通过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进行政策引导。要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倾斜政策,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到艰苦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工作作为培养锻炼校长教师的重要平台,与校长教师职业发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有机衔接。
   五是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
   六是切实落实交流轮岗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并明确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根据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具体要求和支持政策。
   把交流变为校长教师的内在需求
   问:教育部对下一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哪些工作考虑?
   答: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考虑。
   首先,加速改革进程。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教育部研究制定了《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总体实施方案》,对加快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做出了具体安排。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的总体工作目标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推进这项改革的分年度工作进度安排为:2014年进行总体部署和经验交流,
   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启动推进交流的专项工作措施,交流轮岗工作初见成效。2015年通过专项措施、经验交流和新闻宣传,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2016年将对先行先试、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省份开展检查验收,予以宣传表彰。2017年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专项督导检查。2018年对工作滞后或不力的省份,逐省进行工作指导和帮扶,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教育部将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抓好工作落实。
   其次,加强政策指导。据我们了解,近些年来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改革试点。2013年以来浙江、福建、陕西、江西、河北、贵州等省已出台由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指导意见,将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我们将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落实三部委文件精神,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实施方案。教育部将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政策指导。教育部还将通过试验区、示范区建设,支持鼓励地方推进改革,总结推广地方的成功经验。
   最后,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让校长教师自觉自愿参与交流,交流工作才不会流于形式,才能取得实效。要统筹各类学校发展需要与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相结合,政策兜底与激励引导相结合,政策引导为主,行政手段为辅。要将交流与培养及队伍结构优化结合起来,将交流轮岗的要求贯穿于校长教师成长发展的全过程,使交流成为校长教师的内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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