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视点

全国首个众创空间知识产权 服务标准指引性文件发布

近日,由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与20余家知名众创空间联合制定的《众创空间知识产权服务标准指引(2015版)》(下简称“指引)发布,旨在规范众创空间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内容,引导创客平台整合资源提供系统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从而加快健全创客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达到以知识产权“激励创造、灵活运用、全面保护、系统管理”的效果。
   该指引划定了指引适用的众创空间和创客范围,重新阐释和延伸了知识产权、创客和众创空间等的内涵,详细说明了自众创空间创建、创客进驻、创客孵化到创客毕业等各个过程阶段所分别对应的知识产权服务项目体系。
   创客天下合伙人曾令西表示,随着目前全社会双创环境的持续深入,各个众创空间虽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配套服务对于创业者的重要意义,但一方面苦于专业知识产权人员的缺乏,另一方面很多众创空间还是主要关注运营和投资效益,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重视不够,导致目前知识产权在众创空间服务体系中仍然处于比较缺位的状态。
   从事文创行业的创幻数码团队负责人陈坚认为,当前我国文化衍生品的市场潜力巨大,而除了保护好自己的原创版权,如何通过运营将版权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如何顺利收购别人版权并将其价值放大,更是文创行业与市场接轨的重要课题。此次标准指引对创客在知识产权运营方面做出了具体设计,让创客少走弯路,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吴汉东教授认为,众创空间与知识产权有着不解之缘,知识产权的服务应该是创新活动、众创空间的标配。一方面,知识产权是创新活动的制度保障,无论是专利还是版权,或者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此类法律制度都是保护创新活动的,所以知识产权是为创造者、发明者提供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最好制度保障。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也是创新成果的产权形式,创新成果如何得到保障并且发挥其经济效益和市场效益,必须有知识产权形式存在才能进行交易,才能受到保护从而不被他人侵权。总之,无论作为制度保障还是产权形式,知识产权与创新活动、众创空间均是密不可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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