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视点

喻海良:经费切分“统一平台”仍不够

■喻海良

近日,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方案》的核心在于每年涉及上千亿元资金的近百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大蛋糕”将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上,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切割”、运行。现有的政府各部门条块分割的各类科技计划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在以往的科研经费划拨和分配过程中,存在“九龙治水”等弊病,这次的改革方案,相比以往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有很大进步。但是,好的制度能否得到执行是一个问题。“统一平台”的做法,在操作过程中,个人认为有两个事项要注意。

首先,项目资助的把关十分重要,要尽量避免存在重复资助的问题。此次的“统一平台”,并不能有效防止所有的项目不能够再重复申请。几年前,有一个知名教授开玩笑地说,他多拿科研经费的经验,就是把一个课题申请书同时递交给不同的部门。比如,可以申请自然基金,也可以申请“973”“863”,还可以申请省部基金。原本在其中一个地方拿到经费就能很好地完成课题,结果这些地方都给予了资助,造成了科研经费的极大浪费。

这方面,国外做得比较好。比如在澳洲申请政府提供的纵向经费时,课题申请书中要求申请人告知是否同时申请了其他部门的经费。如果获得了其他部门的经费,即使这个项目获得了资助,其经费也会被取消。

其次,课题获得资助后,经费应该保证能够及时到位。当前,在国内存在很多经费拖延的现象,这极大地造成科研经费浪费。以前,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等着拿到经费开展科研项目。然而,由于各个环节的问题,一个一年的项目,过了大半年才下拨经费。由于国家经费管理体制的原因,这些团队“不得不”在半年时间内突击使用科研经费。显然,这是一种违背常规的做法,会造成大量的科研经费没有“恰当地”发挥其作用。

其实,国外有一些经验很值得参考。比如澳洲的卧龙岗大学,课题获得资助后,也存在一定的“拖欠”情况,但对于经费的使用情况却存在很大差别。对于明确已经获得资助的课题,可以预先使用该课题即将拨付的经费。同时,对于一年的科研课题,经费使用可以延期半年。这样就不会因为经费未到位而耽搁课题进展。另一方面,给予被资助者相对充足的时间,可以让经费用到合适的位置,而不至于产生浪费问题。

(作者系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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