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视点

黑龙江省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近日制定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全省创新体系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2.2%,政府科技经费增长幅度持续高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速,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意见》从九大方面对全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进行了系统、细致地阐述。总体思路为立足黑龙江省科教优势和潜力,紧紧抓住中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利时机,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产业、财税、金融及人才等政策资源,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要素聚集、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有效激发调动全社会的创新激情,推动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性转变。发挥创新对拉动发展的乘数效应,促进全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在营造激励创新的优良环境方面,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健全产业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大力发展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在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方面,要扩大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在强化金融对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方面,要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在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方面,要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同时,《意见》还明确提出在构建高效的科研体系方面,要优化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方式,构建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评价考核制度,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在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方面,要完善创新型人才教育体系,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在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方面,要鼓励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推动军民领域协同创新,优化境外创新投资管理制度,扩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积极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在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实施方面,要加强创新政策的统筹,完善创新驱动导向评价体系,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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